2)第十一章:意外爆炸_迷案追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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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三年的工作室进行袭击。

  从逻辑上,这似乎有些奇怪,凶手是怎么会提前预知这个工作室会在四年之后来到这里办公的呢?

  如此想来,结论只有一个,那就是凶手在七年前安装炸弹的目的,是这间工作室的七年前的住户。

  那么问题又来了,凶手在七年前安装炸弹之后,为什么没有立刻引爆呢?既然七年后工作室已经换了人,凶手又为什么要引爆炸弹呢?

  难道说这起爆炸,真的是一场意外?

  这个炸弹并不是凶手引爆的,而是因为一起突发事件,意外引爆的?

  我带着疑问,又开口问道:“这种手机作为引爆.装置的炸弹,存在意外爆炸的可能性吗?也就是说,在没有固定号码拨打电话的前提下,通过其他方法引爆?”

  孟博超毫不在意自己是罪犯,而我是警察的身份差异而产生的隔阂,他现在只是认真地和我讨论一件事情,画面像极了一个后辈在向前辈请教问题。

  孟博超是一个炸弹狂人,他对炸弹的了解程度甚至要比章奉天老先生还要高深。

  同时,他特别愿意和别人讨论炸弹相关的事情。毕竟在监狱里,没有人能和他聊起这个话题,这让他的内心颇有一种王者的孤独,那是一种独孤求败的寂寞。

  孟博超缓缓开口说道:“如果炸弹不稳定,通过外力因素也可以引爆,比如重压和高温。”

  “如果是远程超控引爆呢?”我又补充了一句。

  孟博超摇了摇,说道:“远程引爆的话,那几乎不可能,既然炸弹已经制作完毕,而且内部芯片代码也已经书写完成,那就必须由指定的号码来引爆。”

  听到这里,案情似乎走进了死路。

  七年的时间,凶手在明知引爆炸弹也不会达成自己目的的前提下,还会引爆炸弹吗?

  如果不是凶手引爆的炸弹,那么回事谁呢?

  指定的手机号码才能引爆……

  这时,我突然想到了一个极其偶然的情况。

  这种偶然情况,也许只存在于文学作品之中,因为真的是太偶然了。

  那就是这张电话卡经过注销和重新售卖之后,在七年之后到了一个完全不知情的人手中。

  而这个完全不知情的人,误打误撞,拨通了这个可以引爆炸弹的电话号码……

  也许这起爆炸案的发生,本就是无数个巧合之下发生的案件。

  但不管案件的性质如何,这起爆炸案都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,我们身为警察,在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害的时候,就必须要把事情查清楚。

  炸弹是谁造的,是谁安放的,是谁引爆的,都要查清楚。

  通过和孟博超的谈话,我们暂时可以排除了这个炸弹和孟博超有关,那么接下来,我们就要从这间工作室七年前的公司展开调查了。

  因为七年前的公司,才是这枚炸弹的目标。

  而且这是一枚定向炸弹,七年前在这间工作室里办公的人,才是这枚炸弹的核心目标。

  “喂,你们别走啊,再聊一会啊!”

  我和黎梦走出这间让人感到有些压抑的房间时,身后传来了孟博超有些失落的呼喊。

  入狱七年的时间,他好久都没有和人谈论起关于炸弹的事情了。

  他一直期盼着有这么一天,有一个真正对炸弹了解并感兴趣的人坐在他的对面,两人推杯换盏,畅谈一番。

  因为他是一个炸弹狂人,是一个在爆破领域绝对专业的人。

  如果他能把这些本事用在正道上,他绝对是一个有着非凡成就的人。

  “喂!有什么想知道的,记得来找我啊!”

  我们已经走出了有一段距离,背后再一次传来有些绝望的呼喊。

  我没有和他道别。

  因为我是警察,他是罪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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